学校重新修订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

    近日,学校重新研究修订了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。新的评定办法根据北京市教委等上级部门关于《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政府奖学金制度暂行办法》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具体情况来修订。新《办法》中设有政府奖学金为2000元/生;学校奖学金,分设一、二、三等,额度分别为300元/生、200元/生和100元/生。此外,新《办法》中还增设了“校园标兵”奖项,“校园标兵”分别为文明标兵、纪律标兵、体育标兵、文艺标兵、卫生标兵、爱护公物标兵,奖励额度为100元/生。《新办法》中明确规定了各类奖项的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,学校将在每学年末组织评选。
 

(学生科)